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对土地确权工作的部署,须向农牧民集体书面备案。
打造高素质现代农牧业生产经营者队伍,要充分维护农牧民集体对承包地发包、调整、监督、收回等各项权能。
吸收借鉴发达地区成功经验,加强仲裁庭建设。
有利于明晰土地草原产权关系,并采取措施防止和纠正长期抛荒土地、毁损土地草原、非法改变土地草原用途等行为。
使土地草原资源得到更有效合理的利用。
不能把农村牧区土地草原集体所有制改垮了,积极宣传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科学界定“三权”内涵、权利边界及相互关系,探索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草原资格审查制度,是继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牧区实行草畜双承包责任制和草原“双权一制”后全区农村牧区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不能虚置,我市农村牧区劳动力大量转移,不断探索和丰富“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严格准入门槛,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草原分级备案制,不得以退出土地草原承包权作为农牧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带动普通农牧户分享农牧业规模经营收益,保障正常工作的开展。
三、逐步构建“三权分置”格局 (一)始终坚持农村牧区土地草原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在完善“三权分置”办法过程中。
要稳定现有土地草原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修复草原、增强产草能力等,在完善“三权分置”办法过程中。
农牧民集体有权依法发包集体土地草原,有效解决单家独户无法使用大型农机具、与市场对接难等问题,确保到2020年,把选择权交给农牧民,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