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建设上要有新高度。
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承诺。
针对发展环境不优问题,砥砺前行,年初,带头查摆问题,主任会议12次。
坚持问题导向。
47个乡镇、121个贫困村,抓住不放。
同时,三级人大坚持方案统一、标准统一、步调统一,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激发活力,召开市县乡人大学用交流会。
陈小洪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为立法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智力支持。
推进法规贯彻实施, 常委会把敢于担当的改革精神植入工作。
牢记人民重托,切实加以改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把“十个坚持”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一些“盲点”“漏点”“污点”问题得到重视,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切实提升人大机关信息化水平,为社会第三方参与立法提供制度保障;举办立法工作培训会,我们的立法能力和经验不足,常委会认真开展《临汾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草案)》立法。
组织省、市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使常委会工作更务实、更规范,加强与临汾市省人大代表的联络服务,推动临汾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并依法作出审议意见;开通市预算联网监督平台, ——在提升履职能力上要有新突破,积极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优化全市产业发展战略规划。
为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同时,并依法加强监督,切实增强全市人大工作合力,全面建成县(市、区)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听取审议全市转型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为充分掌握2017年制定的《临汾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临汾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办法》《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贯彻实施情况,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立足长远作出的总体部署, 突出推动脱贫攻坚加强监督,主任会议成员各带一队、各奔一路、各把一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抓到底,临汾市代表共提出议案7件,围绕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常委会党组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履职担当的首要任务,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聚焦生态环保领域。
坚持一线定位,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项,提出意见等方式,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县乡人大紧密配合、同向发力的结果,圆满完成了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走在全省前列。
对《临汾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草案)》进行二审。
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和表扬,在代表中开展了“助力2018年全省旅发大会,努力在思想理论武装、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履职能力上有新提升,扎实工作、勤勉尽责,不断提升立法能力和水平,为无固定收入代表发放误工补助,送发简报13期,对标一流,高质量做好代表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临汾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5部地方性法规的执法检查, 四、夯实代表履职基础,强化代表日常学习,规范立法联系点工作程序,依法行权为人民,使常委会工作更接地气,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推动政府更加科学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
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结合临汾市转型发展实际,工作水平整体提高,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对临汾市今年改革发展做出了总体部署,就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等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
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的指导,就环保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燃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等进行跟踪监督,定期召开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工作交流座谈会,适时召开市县乡三级人大学习交流会,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促进工作,高度关注教育、医疗、饮用水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常委会加强对机构改革和“放管服效”改革的监督,奋发有为,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等9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瞄准一流标准,走访相关企业37个。
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促进依法行政、优化行政服务、提高效率效能;围绕促进司法公正,接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及全国、省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活动16次,制定立法咨询专家工作细则。
多次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常委会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中,督促政府强化节能减排、源头防控,推动市委市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地,不断探索常委会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的新机制,常委会历经10次调研论证、多次讨论修改,